中国一名怀胎9个多月的孕妇因一颗牙齿发炎疼痛,在医院抢救无效而母子双双去世。丈夫为讨公道,将她曾就诊的五家医院告上法庭。
综合中媒报导,李先生带著妻子雷女士于2017年4月5日晚8时许,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待产。入院前,雷女士已被牙痛发热困扰一周。
经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诊断,雷女士存在双侧下颌下间隙感染、右下智齿阻生、冠周炎,和脓毒血症等病状。
李先生表示,妻子就医前两边脸出现浮肿,因此他带妻子到医院治疗。最初,他询问医院能不能先生小孩,再治疗妻子的口腔疾病,医生答复称:“不是想生就能生的,得看检查结果。”
牙痛引起脓毒症致死
医生当晚给雷女士进行了抽血、超声波等一系列检查。检查后,李先生见妻子病情较稳定,便到医院附近吃饭。没想到返回医院时,护士告知他妻子不行了,已被推进产房。
妻子于次日凌晨4点50分抢救无效死亡,腹中胎儿虽在医生的帮助下产出,但新生儿心跳微弱,无自主呼吸,于当天3点45分抢救无效而亡。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告知李先生,雷女士的死因是因为牙痛引起的脓毒症。
痛不欲生的李先生始终想不明白,一个小小的牙痛,为何会出现大人和小孩双亡的严重后果。
李先生也表示,妻子出现牙痛的症状后,第一时间前去医院就诊,并未拖延。
据了解,2017年3月30日晚8时许,雷女士先是因“胎动频繁、发热一天”到伶俐卫生院门诊求医,后因病情复杂,当晚转院至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期间,雷女士将自己右侧牙龈肿痛的情况告知医生。
4月4日下午,雷女士因牙齿肿痛来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求医,医院为其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了牙齿疼痛处。从口腔医院离开后,她又来到南宁市南国妇产医院求医,并得到相应治疗。
直至4月5日晚,她再次因牙痛问题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为讨一个说法,李先生将妻子先后就诊的五家医院同时告上法庭,要求上述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两家医院被判承担部分责任
2017年8月15日,法院立案后,先后三次开庭审理,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雷女士自身疾病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雷女士自身孕产保健知识的匮乏,对牙疾危害重视不够,未能更早地选择就医,因此酌定雷女士自行承担60%责任。
而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和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因未能在早期介入抑制病灶恶化和疏于告知预后风险及建议诊疗方案,各承担25%和15%的责任。
据了解,在一审判决后不久,李先生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被驳回。
李先生于今年3月29日,再次聘请律师,整理好相应材料,准备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