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林姓机师9年前在台中驾驶未领牌、价值2000万新台币(约295万令吉)的超跑蓝宝坚尼,被警方拦停举发,裁罚3600元(约530令吉)并没入车辆。林提行政诉讼败诉确定,蓝宝坚尼事后被销毁,变成仅8000元(约1180令吉)的废铁;林提告要求台湾交通部、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赔偿1500万元(约222万令吉),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林败诉,可上诉。
根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林男2013年11月28日驾驶超跑蓝宝坚尼LP-640,行经台中市被拦查,当时超跑悬挂另辆车的车牌,林被依道安条例开罚3600元,并依法没入。林多次提出行政诉讼皆败诉确定,再审也被驳回。蓝宝坚尼2016年12月14日被销毁,价值仅剩约8000元。
林提国赔诉讼主张,蓝宝坚尼价值约2000万元,他2014年11月、蓝宝坚尼被销毁前,把车辆以相当于100万元的权利转让给原姓男子,两人一起声请紧急处置、提诉愿,未料交通部、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未调查相关法条增修,误将进口车辆涵盖其中,违反比例原则,就驳回申请,阻断他们的救济权,认为交通部、裁决所应赔偿林1400万元、原100万元。
交通部抗辩,林的处分经法院认定合法有效,车辆销毁也符合法意,再者交通部没有停止行政处分的权利。裁决所则认为,林违规行为属实,举发没有违误,且林所提的救济程序都被驳回确定,销毁车辆并没有侵害林的权利。
据报导,法院认为裁决所裁罚林3600元、没入车辆的处分,林不服提行政诉讼被驳回确定,让与100万元权利后提出的紧急处置请愿、诉愿也被驳回,销毁车辆并无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