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前巴士司机起诉新捷运案件今日开审,起诉人指责新捷运在安排工作时长、休息日与计算加班费等方面违反雇佣法令,包括让他数次连续工作至少7天才能休息一天,以及一个月内的加班时间超过法定的72小时。
新加坡籍起诉人蔡广明(62岁)是13名起诉新捷运的巴士司机之一。13人先后于2019年9月至隔年2月之间,陆续入禀新加坡国家法院向新捷运追讨赔偿。法院决定先审理蔡广明的诉讼案,以此作为判例案件。
新加坡高庭早前批准诉方的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原因是案件关系到如何诠释雇佣法令条文的重要法律问题,并且可能影响其他公共交通业与必要服务业的员工。
去年11月,案件原定在高庭举行四天审讯,但因代表律师拉维当时突然在庭上发飙,除了要求撤换法官,还三次指辩方高级律师文达星是“小丑”等。蔡广明后来撤换律师,改由林鼎代表他。
案件展期至今日开审,由蔡广明上庭供证。
新捷运驳斥,蔡广明的指控毫无事实与法律根据,提供给法庭的工作安排资料也不准确,而且错误地把用餐与小休的时间算入工作时长。
辩方高级律师文达星在盘问蔡广明时,指诉方所提供的部分工作时间记录资料并不准确。
文达星指出,根据新捷运的安排,巴士车长每周一定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若每周工作时长超过43.5小时,公司也会按照协议支付加班费,公司的做法符合与雇员所签署的雇佣合约,也没有违反雇佣法令。
上述案件续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