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前科累累、患有精神疾病的51岁男子在邻里警岗大堂用黑色喷漆涂鸦,写著“大恶霸”等字眼,当场被捕,遭法官判处监禁7年3个月。
被告阿都拉欣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偷窃、涂鸦、吸食毒品等罪行,昨日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去年9月23日,下午1时46分,一名公众通知正在巡逻的警察,指看见有人在忠邦邻里警岗的大堂用喷漆涂鸦,写著“大恶霸”以及“ISD大恶霸”等字眼。
被告同天下午2时40分,因涂鸦以及疑吸食毒品而遭逮捕。
警方将他带回兀兰警署,要求他提供尿液样本,但他一再拒绝。他前后被警告7次,警方随之将他送往邱德拔医院接受检查。被告在医院时,即便想上厕所,都拒绝提供尿液样本。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从1988年起便多次因偷窃、吸毒等罪行进出监牢,曾接受过缓刑监视,也被判监刑及鞭刑。
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报告指,被告患有精神疾病,如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及妄想障碍症,这或许是导致他犯案的原因,但他不符合接受强制性治疗的条件。
虽然被告的代表律师希望法官从轻发落,法官最终仍判他坐牢7年3个月。
针对被告的精神状况,法官为被告安排辅导员了解他的问题,希望能对症下药,减低他重犯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