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草原快车一辆长途巴士从云顶返回新加坡途中发生车祸受伤,来自两户家庭的6名伤者起诉草原快车、马来西亚巴士公司与司机,索赔料至少25万新元(约75万令吉),获判胜诉。
根据报导,草原快车一辆双层巴士于2016年8月31日,下午3时从云顶下山时,在朝往吉隆坡方向的加叻大道第31.3公里处路段,疑因大雨路滑,失控撞上分界堤,猛打转数圈后翻覆。
该辆巴士载著12名狮城客,其中9人受伤送院,62岁男乘客林声佃挣扎5天后后伤重不治。
其中6名受伤乘客入禀高庭起诉草原快车、马来西亚巴士公司Zenwan(M)Sdn Bhd及司机蔡亚龙。6名起诉人是黄财喜(59岁,督工)和谢莲珠(61岁,餐馆服务员)夫妇,以及马诺卡兰(61岁,杂工)一家四口。 根据早前报导,诉方所索赔的数额至少有25万新元。
案件审理6天后,法官昨日发表书面判决。
诉方指巴士司机疏忽,没有注意路况,才会导致意外发生。巴士司机因缺席审讯,法官对他发出缺席判决(default
judgement),需为起诉人负责。
至于巴士公司,则称已尽全力确保乘客安全,包括给予司机训练,也为巴士维修。巴士公司反指起诉人没有系上安全带,需为伤势负上部分责任。
法官指巴士公司没有证据显示,给予司机怎样的训练,在意外前给予司机多少时间休息。巴士公司甚至没有证据证明出事的巴士有安装安全带。
法官也认为,巴士公司最有能力减低乘客因疏忽驾驶而受伤的风险,它身为肇祸司机的雇主,须为意外负责。
草原快车称,只是提供售票服务,不应负责。但法官指订票条文显示该公司不单单是第三方,也需要负责。
草原快车表示,只是以授权经纪的身份,代巴士公司卖票给起诉人,本身不提供巴士。
诉方则指草原快车没有履行车票合约义务,没有把乘客们安全地送抵目的地。诉方也指,订票表格以及巴士都有草原快车的标志,让起诉人以为巴士是草原快车提供。
法官指出,根据订票表格上所印有的条文,草原快车似乎对巴士以及乘客座位安排有高度的控制权,有权力决定车票在什么情况下作废,意味著草原快车不单单只是第三方。
法官判诉方胜诉。
据早前报导,黄财喜和谢莲珠夫妇案发时坐在巴士上层的最前方座位,黄财喜摔落座位受伤,头皮须缝针、小腿血肿、颈项疼痛、会突发性晕
眩,住院约一周。谢莲珠则因被抛飞车外,伤势更严重,包括短暂失去意识、额头、肋骨与臀部等多处骨折。
头部受伤的玛诺卡兰在车祸后昏迷长达两周,多个器官功能衰竭,原本当理发师的他事后无法工作,须靠持拐杖走路。(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