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 谋杀身怀六甲妻子与4岁女儿的男子早前被判死刑,以患重郁症为由提出上诉,希望改判误杀,新加坡高庭五司今日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被告张锦兴(45岁)涉嫌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在新加坡兀兰52通道第619座组屋六楼某四房式单位内,先后掐死身怀六甲的妻子钟佩珊(39岁)与女儿张梓宁(4岁)。
张锦兴就谋杀妻女的两项控状在高庭受审,第三项谋杀妻子腹中六个月男胎的控状则暂时搁下。
经审讯,法官之前裁定他两项谋杀罪名成立,并判他死刑,控方也撤销被告所面对的第三项控状。被告不满裁决上诉。
他称,自己干案时患有严重抑郁症,刑责较轻,应改判误杀。
他的代表律师也提出,谋杀罪条文违宪,与误杀罪名的条文重叠,都是杀了人但刑罚却不同。
辩方称被告受激怒,但证据显示,他在勒妻子时思路清晰,而他在勒女儿时,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
案件在新加坡高庭审讯时,被告辩称案发时,妻子对女儿说他“没用”激怒了他,他才动杀机,用毛巾勒死妻子。
被告也在勒死妻子后,对四岁女儿说:“别怕,爸爸在,你先去找妈妈,爸爸很快就来”,之后同样用毛巾勒死她。
这起案件交由五司在最高法院上诉庭审理。五司今日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五司作出裁决时说,上诉庭同意审案法官的看法,认为被告没患严重抑郁症,因此不具有减低罪责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