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一名青年通过视频网站Youtube学开车,并利用父亲名字非法租用汽车,今天被告上法庭。
《8视界新闻》报导,现年19岁的被告两年前干案,当时的年龄不到开车所需的18岁法定年龄。他对一项冒充他人的控状和一项未成年开车的控状认罪,其馀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青年在2020年9月24日利用父亲的名字、身份证和驾照,在租车公司Tribecar开设账号。他在之后的两个星期内8次利用这个账号租用汽车,而且一般是在凌晨12时到8时开车外出。
同年10月7日,被告接载两名乘客时,在中央快速公路遇上警方设置的路障,被警方要求出示驾照,结果事迹败露。警方在涉嫌欺诈和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下逮捕他。
由于被告干案时不到18岁,法官要求当局提交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进行缓刑监视,并将案件展延到3月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