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报导,被判犯下性骚扰罪的一名沙地阿拉伯男子,大名登上了报纸,这显然是在规范这个禁忌话题的新法颁行后,首次依法采取这种作法。
法新社报导,伊斯兰教圣城麦地那(Medina)一座法院下令,公布这名男子阿拉维(Yasser Muslim Al-Arawi)的名字。他在被判8个月徒刑和5000里亚尔(约5万令吉)罚款后,大名登上了民营报刊《乌加兹日报》(Okaz)。
沙国直到2018年才开始惩处性骚扰,当年这个民风保守的伊斯兰教王国展开了广泛改革,包括允许妇女开车上路等。
乌加兹日报与国营电视新闻频道Al-Ekhbariya报导,先前修法明定,法院可裁定某一判决结果见诸报章,而阿拉维正是适用这项规定的首例。
乌加兹日报报导,阿拉维因对被害人“从背后上下其手、言词侵犯并加以骚扰”,而被判有罪。
由于以罚金无法达到吓阻效果,包括沙国在内的波斯湾富裕国家有时会在其他案件中使用公布名字以使之难堪的做法,来惩罚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