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来自马来西亚的女牙科助理挪用诊所4万多新元(约12万馀令吉),新加坡雇主给她机会所以没有报警,让她继续留在诊所工作扣薪偿还款项,但她死性不改,再次失信11万多新元(约33万馀令吉),雇主最终报警。
24岁马来西亚籍被告夏琳(译音)今日承认两项失信和一项转移赃款罪,另外4项指控包括失信、斯骗、做假账和教竣转移赃款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法官判监一年4个月两周。
被告案发时在金文泰Dr Smile牙科诊所工作。36岁原告许伟成(译音)是牙医,是诊所拥有人。
被告在诊所工作包括向病人收取牙科服务费用。2019年3月间,诊所的会计师通知原告,诊所账目有问题,少收4万4861新元约13万4583令吉)。
原告向被告查问,被告承认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3月25日期间,挪用病人缴付的牙科费用共计4万4861新元,把钱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由于病人的现金付款与销售点系统的数据吻合,为了掩盖挪用公款罪行,被告在输入数据时改为NETS或信用卡付款。除非有人检查银行户头,否则没人会发现她挪用公款。
被告承认挪用诊所钱,并恳求原告不要取消她的工作准证,要求继续在诊所工作,并表示愿意偿还挪用的款项,每月从她薪水扣除款项,直到还清。原告决定给被她一个机会。
但被告不珍惜这个机会,继续挪用公款。她在2019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失信11万3520新元(约34万560令吉)。
根据案情,被告诱使病人通过Paynow支付全额款项,并且转账到她的银行户头。被告称会给予折扣。当病人来看牙医,她便把钱转回诊所的银行户头作为“付款”,以免引起怀疑。
被告把失信的钱用作个人开销,包括购买马来西亚的地产。她先后两次把总数3000多新元(约令吉)款项汇到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
2020年3月30日,原告替一名病人提供牙套维修手术后,叫对方到诊所柜台付款200新元(约600令吉)。 病人称已支付被告全套费用共计3700新元(约1万1100令吉)。原告质问被告,被告承认挪用公款。原告同一天报警。
被告至今通过扣除薪水偿还1万2000多新元(约3万6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