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火爆姐罔顾弟弟和母亲的个人保护令,在家与弟弟吵架时大打出手,拿起铁锤攻击人,母亲上前劝架时也被打中头部,气得弟弟报警捉人,火爆姐最终被判坐牢6个月又6周。
现年28岁的女被告面对3项控状,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和触犯妇女宪章的罪名。她昨日承认其中两项控状,另一项交由法官加以考量后,被判坐牢6个月又6周。
本案中的受害者是被告的弟弟,案发时17岁。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导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被告在今年6月15日,下午3时15分左右准备出门工作,弟弟则在客厅打电玩。由于被告当时正因某事在生弟弟的气,她出门后从走廊上用力关上客厅的窗,导致挂在室内的一个类似于锤子的宗教用品掉落,并险些砸中弟弟的电脑。
此时,被告突然发现自己忘记戴口罩,便回头进屋拿口罩。弟弟这时捡起掉落的锤子,在被告面前挥舞,意图吓走她,两人因此打了起来。
怒火中烧的被告跟著从鞋柜旁取出一把铁锤,母亲见状上前劝架,但被告根本不听劝,举起锤挥向弟弟的右手肘,挥舞铁锤时还打到母亲的头。
根据法庭资料,被告的母亲和弟弟早在2015年就申请到个人保护令,阻止被告对他们动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