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一名赵姓男子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图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虽未能得逞,但仍构成强奸罪,最终获刑8个月。
据报导,赵男与王姓妻子感情不和,王妇今年4月22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同月30日中午,赵男酒后企图强奸王妇,但王妇奋力反抗且正值月经期,赵男才未有得逞。王妇事后将赵男告上法庭。
磁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案件宣判,赵男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法官认为,赵男与王妇案发时虽为夫妻关系,但因感情不和已处于分居状态,且王妇已提出离婚诉讼。在此情况下,赵男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王妇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鉴于赵王二人婚后育有两个子女,且孩子年龄尚小,王某希望法庭能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并提交了谅解书。随后,二人经调解离婚。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强奸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