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3日讯)美国最高法院当地时间周五宣布,将于下个月1日听取关于得克萨斯州禁止怀孕6周后多数堕胎的法律的口头辩论,并同时容许该部法律在此期间持续有效。
据香港东网和美国之音中文网综合报导,最高法院正式决定听取3个堕胎相关的主要案件,分别是司法部向得州法例的挑战、堕胎服务供应者提出的挑战,以及得州官员要求法院推翻1992年维持堕胎权的“计划生育联盟诉凯西案”的裁决;而司法部当天要求最高法院撤销下级法院裁决,以封锁该法例的执行,此要求也被法院延迟处理。
联邦地区法官皮特曼在本月稍早时,已做出赞同暂停执行法律的裁决,但2天后,由第五联邦巡回上诉法院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推翻了该裁决。
得克萨斯州于最高法院面前争辩:“总而言之,本法律不只远远不是显著错误的,而且,第五巡回院做出的得克萨斯有可能胜诉的结论显示,该部法律完全是正确的。”
行政当局反驳,这部法律违宪,因为“按照已经定论的宪法法律,‘州不得禁止任何女性于胎儿可独立存活前做出终止其妊娠的最终决意’”。
得州法律的独特性在于,这法律使普通公民有权对任何为女子堕胎或帮助堕胎的人提起诉讼。假若诉讼成功,提起诉讼的公民个人可获1万美元(约4万令吉)的奖金。
除了得州案件外,美国最高法院12月将审议是否推翻或维持密西西比州一部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