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阿伯从27岁骗到72岁,大半生都在吃牢饭,出狱后不久又因谎称遇车祸向店员“借钱”而入狱,法官斥他是“连环骗子”,判他坐牢4个月。
72岁的男被告黄添春(译音)今年7月28日至8月16日期间数度犯案,向5名受害人骗走850新元(约2550令吉)。
案情显示,他的干案惯用手法,一般就是谎称自己遇车祸后急需付钱给另一方涉事人;在向迷你超市、内衣店、咖啡座等商店职员“借”钱时,还谎称自己就在附近工作,随后会马上还钱,但却没这么做。
其中一宗案件是阿伯谎称是理发院老板娘的丈夫,向迷你超市店员借钱。
受骗的迷你超市店员受访时表示,被告谎称刚遇车祸,需要赔偿对方,并向她借170新元(约510令吉),称老婆之后会还钱。
店员说,由于当时理发院未开门,而她又一人值班, 因此无法离开超市,核实其身份。
“他(被告)显得很慌张,语气、表情都非常有说服力,好像真的出车祸似的,非常逼真。”
黄添春今年8月16日落网,警方从他身上起获268新元(约804令吉)犯罪所得的现金。
他因欺骗罪状被控。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前科累累,早在1976年,也就是他27岁时,就曾因欺骗罪被判坐牢5个月。
他多年来共面对过79项欺骗控罪,1997年至2003年间犯罪曾被判9年预防性监禁,最近一次是2016年犯案后,被判5年改造性监禁。岂料刚出狱不久,今年七八月接连犯案。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称,自己在改造性监禁期间,姐姐去世,妹妹得新冠病毒去世,但自己因在狱中未能见她最后一面,仍在人世的三哥和四哥则患病。
被告提及亲人时忍不住哭泣。他说:“我希望还有机会能见到哥哥。”
被告说,自己家境贫穷,又找不到工作,妻子还因为看不起他而离开了他。
被告在庭上请求法官给与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他说:“我答应法官,这是最后一次啦,我不会再来啦。”
法官昨日下判时形容,被告是一名“连环骗子”,初次犯案时庭上有些人都还没出生,更因此大半生都在狱中度过。
法官好心建议被告,出狱前应寻求帮助,重回社会后,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法官表示,庆幸被告还有一个愿意帮他的哥哥,但也语重心长地劝告被告:“你要自救,否则出狱了又再跌入同一个困境。”
法官下判时同意控方的看法,认为被告多次犯案,判决需要起一定的阻吓作用,判被告坐牢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