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40岁妇女曾对女儿施暴而被判入狱,3名儿女都针对她申请个人保护令,妇女违反庭令,9个月内10次对16岁儿子动粗及恐吓,被判入狱27周。
据《今日报》报道,新加坡籍被告曾在两年前因对大女儿施暴而入狱,3名儿女在2017年针对她申请保护令,她是在去年11月28日开始对同住的儿子动粗,警方介入多达10次,最终将她还押。
被告承认违反个人保护令、蓄意伤害儿子以及刑事恐吓,另外14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为了保护孩子的身份,被告的身份也不能公开。
法庭文件显示,她先是扯头发及用手肘击打儿子的脸颊,之后又是扔杀虫剂和洗发精。2月28日,她因为儿子扔了她送的台扇而不高兴,向他扔了一个瓷碗,导致他的下巴割伤。
3月17日,她因为儿子没有把拖鞋放回鞋柜而开始跟他争吵,接著向他扔了一叠烟蒂,还拿起手机拍他。当儿子抢走她的手机并抓伤她时,她还报警。
7月30日,儿子回到家时,发现母亲把他反锁在屋外,于是关掉了单位电源,她才开门。当他尝试入屋时,她不仅用脚车锁打他,还拿刀指著他。
儿子担心会受伤,躲进房间报警。被告当时也报了警,但警方上门后将她逮捕。
违反个人保护令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6个月、罚款高达2000新元(约6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蓄意伤人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3年、罚款高达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刑事恐吓的最高刑罚则是监禁长达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