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淮安一名妇女心脏病发,家人拨打急救电话半个多小时仍无人接听,最终当救护车到达家里时,患者却已死亡。死者家人事后起诉急救站,淮安市中院近日判决,涉事急救站须赔偿死者家人近16万元人民币(约10万令吉)。
据报导,去年6月27日,住在淮安某区的65岁陆女士在家中突然心脏病发,家人从早上7时左右一直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半个多小时均无法接通。期间,陆女士家人也拨打110报警,警方到场后拨打120也无法接通。
心急如焚的陆女士家人之后通过医院工作人员联系到急救站,但当120急救车在约7时50分到达陆女士家中时,陆女士已证实死亡。
家人事后得知,因事发当天所在区的急救站停电,导致急救电话转换装置、分拨电话无法使用,因此陆女士家人持续拨打半个多小时,均无法接入急救站的固定电话。
不过,陆女士家人认为,因为120急救电话无法接通,才导致陆女士失救死亡,认为相关单位应承担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79万元人民币(约50万令吉)。
陆女士家人在一审时败诉,随后向淮安市中院提出上诉。
该院认为,急救站作为急救服务的义务机关,应保障急救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履行急救义务。虽然事发当日出现停电的特殊情况,但急救站承认具有备用电源等应急保障措施,却在事发当日未能及时采取合理应急措施,导致陆女士家人拨电半个多小时无人接听,使陆女士丧失获救机会,所以,急救站具有一定过错。另外,陆女士患病多年,在发病时,家人未能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及时救助也具有一定过错。
淮安市中院综合双方过错比例,确定由急救站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急救站赔偿陆女士家人共计15万9815元人民币(约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