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女留学生去年3月从英国返新后,不顾居家通知没有马上回家,下飞机后还留在机场吃饭,接著到诊所求医时故意隐瞒旅游史,一周后确诊冠病,今早被判入狱12周。
被告陈玲莹(译音,24岁)面对一项触犯传染病法令的罪名,指她在去年3月23日下午从英国返新后违反居家通知。
《联合晚报》报导,庭上揭露,陈玲莹就读在伦敦中部的一所戏剧学院,案发前得知新加坡政府呼吁在英的留学生返新,因此买了3月23日下午约2时30分抵新机票。
她下飞机后,没有按照居家通知的指示立刻回家,而是在父母陪伴下在机场食阁用餐,在回家途中还到住家附近诊所拿药。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诊所故意对医生隐瞒旅游史,医生因此没有安排她去接受检测,导致她确诊的时间被拖延了整整8天,对其他民众造成了不少的风险。
控方认为,这是新加坡目前为止最严重的案例之一,被告应该被判处最高刑罚6个月。
代表律师反驳,认为控方的描述太过夸张,指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被告传染了其他人,甚至2名曾与她近距离接触的医生及诊所职员都没染病。
律师指出,被告回到新加坡后,一直有意与其他民众保持距离,而且政府当时没有规定一定要戴上口罩,但被告却从英国开始直到回到家都一直戴上,除了见医生及吃饭时曾短暂脱下,对其他人造成不大的染病风险。
律师认为,被告回到家以后就听从指示没再外出,不像很多其他故意违反居家通知的被告,而那些被告大多数都只被判罚款,被告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她不幸染上冠病。
法官认为,当时是疫情初期,被告罪不至于被判处最高刑罚。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犯案时是疫情初期,当时大家还以为冠病的症状就只是发烧和不断咳嗽,而被告却没有这两种症状。
律师认为,她虽然不应该欺骗医生,但是她真的没有怀疑自己染上冠病,甚至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证明她到底在哪里染病。
主控官反驳,指被告从当时的“疫情灾区”回到新加坡,应该怀疑很有可能染病,她的行为极其不负责任。
法官下判时指出,他考虑了案情以及被告所可能造成的伤害,但同意律师的说法,指当时毕竟是疫情初期,认为被告的罪行不至于被判处最高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