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 印尼女佣几乎每天工作超过17小时,38岁空姐雇主却嫌她动作慢,按耐不住怒火,两度动粗,不但拳打女佣手臂和眼睛,并在认为女佣有睡意时要她深蹲,昨日为本身恶行付出代价,被判坐牢9周。
被告诺乎达(译音)案发时是名空姐,她面对两项虐待34岁印尼籍女佣的控状。被告昨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9周。
据案情显示,受害者是印尼女佣娜妮(32岁),她是2018年1月29日开始到被告位于芽笼东中心一带的住家工作,负责做家务、煮饭以及照顾被告当时年龄介于2岁至15岁的三名女儿。
女佣一般从清晨5时30分开始工作,到晚上11时才休息,前后超过17个小时,月薪590元。
被告对女佣的工作表现不满意,认为女佣动作慢,会对女佣破口大骂,也会在女佣看似疲累时,令女佣深蹲。
后来被告在2019年5月间认为女佣工作水准下降,打了女佣手臂一下。
当年的6月12日下午,被告叫女佣烫衣服,但她不满女佣的工作表现,气得将烫衣板往女佣方向推,导致女佣右脚被击中。女佣当时痛得哭了出来,被告随后再往女佣的左手臂和左眼挥拳,接著指示女佣到厕所自行清洗伤口。
被告在对女佣动粗的隔天与家人出国旅游,预计16日回返新加坡。女佣待被告回新前一天打电话报警。她事后前往医院,被诊断右脚有伤势。
被告事后赔偿女佣3450元,相等于半年的薪水,以及1000元的伤势和痛苦赔偿。
律师代为求情时指出,被告当时只是一时情绪失控才会对女佣动粗,女佣事后已原谅被告。
法官马文德下判时表示,虽然被告声称自己经常把深蹲当运动,但在女佣的立场其实是一种惩罚,加上被告对女佣暴力相向,对女佣造成一定的身心创伤。
法官说,女佣是脆弱的群组,应受到保护,但考虑到女佣伤势不严重,而且被告有给予赔偿,最后判被告坐牢9周,并批准被告下月6日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