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19日讯)中国电讯设备巨企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聆讯当地时间周三(18日)结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法官霍尔姆斯表示,会在10月21日宣布裁决日期,决定2018年12月被捕的孟晚舟是否应引渡到美国面对刑事诈欺指控。
综合媒体报导,在听证会最后几周,加国检察官重申美国引渡要求的主要论点:他们指控现年49岁的孟晚舟2013年刻意误导汇丰银行主管,致使后者持续提供银行汇款服务,面临违反美国制裁会遭罚款以及声誉受创的风险。
周三的聆讯由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弗雷特首先陈词。他指有大量证据证明孟晚舟就华为在伊朗的商业交易上故意欺骗汇丰银行,以让汇丰银行继续提供服务,这样已足以确立对孟的欺诈指控。
检察官:刻意误导汇丰主管
弗雷特强调:“在这个国家,没有人比孟女士获得了更公平的引渡听证。”他并补充说,辩方“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是失败的。你们应该不难发现,不诚实的行为足以构成……欺诈。”
弗雷特指出,由于汇丰银行有长期政策禁止向在伊朗做生意的客户提供银行服务,以免可能因为违反美国的制裁令而受罚,因此汇丰的高层人员在2013年与孟晚舟会面,正正是要找出Skycom是否有在伊朗出售美国禁运的电讯设备,而Skycom是否和华为有关系;但孟晚舟却没有在会面中说出全部事实,而事实上,华为是透过一家控股公司拥有Skycom。
弗雷特称,孟晚舟必须向汇丰坦白,因为这对汇丰决定是否继续向华为提供贷款非常重要,孟晚舟应该披露足够资料,以让汇丰作出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决定。弗雷特续指,汇丰银行因孟晚舟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就足以确立她的欺诈罪名;而汇丰在有可能选择不借出金钱的时候却借出了,已经是一种损害。
孟律师团:汇丰知晓在伊朗业务
孟晚舟的代表律师桑德勒则反驳,加拿大司法部始终没有证明,孟晚舟在2013年向汇丰高层所作的简报,与汇丰决定将涉及伊朗的交易在美国的金融体系中结算,两者有何因果关系。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说,汇丰完全知晓华为在伊朗的业务,而且从来没有因为制裁法遭到罚款或损失。他们也声称美国对相关犯行没有司法管辖权。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认为,她的引渡应该暂停,部分原因是美国在总结针对孟晚舟的证据时误导了加拿大,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对该案的评论影响了她可能面临的任何审判,而且并不存在真正的欺诈。
但加拿大检察官坚持认为,美国针对孟晚舟的诉讼案是有效的,并强调引渡的标准很低。
从加国引渡赴美审判的案例来看,检察官通常会赢:加国司法部的数据显示,美国提出的798件引渡要求,仅8件被驳回,美方自己撤回40件。
如果法官霍尔姆斯驳回美国引渡孟晚舟的要求,孟晚舟将当庭获释,如果霍尔姆斯下令引渡,案件将送交加拿大司法部长拉麦提,由他做出最终决定,是否将孟晚舟交给美方。
法官霍尔姆斯在双方陈词后,定于10月21日再开庭,就辩方提出的滥用程序指控,以及是否建议加拿大司法部长将孟引渡到美国受审两方面,宣布裁决日期。
中国央视的报导分析称,法官显然是希望把这个案件交由大选之后新上任的加拿大司法部长来处理,也就是10月下旬或之后再公布。
不论结果如何,孟晚舟的法律团队都可以发起上诉。路透社引述观察人士指出,本案最终可能拖延数年。
华为周四(19日)在电邮记者的声明中,写道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也一直相信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华为一直支持孟女士寻求正义和自由,“今天我们依旧坚持这一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