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9日讯)据韩联社报导,韩国法务部假释审查委员会周一下午召开会议,认定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符合假释资格,随后法务部长官朴范界予以批准。李在镕已被羁押207天,将于本周五(13日)上午出狱。
路透社报导,法务部声明称:“给予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假释的决定,是综合审查民意和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等各种因素后的结果。”
然而,法务部对李在镕进行的就业限制处罚将继续维持。根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犯贪污渎职罪且犯罪金额超过5亿韩圆(约18亿4608万令吉)的人员,应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决定不执行之日起的5年内限制其就业。
53岁的李在镕因贿赂前总统朴槿惠的一名亲信而被定罪,2017年8月,李在镕一审被判处5年徒刑,在入狱服刑一年后,判决暂停执行。此后,法院推翻此一决定,其刑期又修改为30个月,于今年1月再次入狱。
截至7月底,李在镕已经服完60%的刑期,还被监狱评为“模范囚犯”。
在担心三星电子重大战略悬而未决的焦虑情绪之下,政界及社会大众对于李在镕获得假释的支持度愈来愈高。三星和企业界也呼吁政府释放李在镕。
尽管三星电子的日常运作没有因为李在镕缺席而受影响,但公司消息人士称,重大投资和并购项目的决策应该只能由李在镕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