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22日讯)台湾屏东县九如乡大坵村周四清晨发生一对夫妻想偷养殖池及农地灌溉的电线,被村民发现围殴。44岁廖姓男子死亡、46岁潘姓妇女头部和手部受伤,但没有生命危险,警方正在调查厘清案情。
综合台湾中央社和《联合报》报导,警方表示,廖姓男子和潘姓妇女是夫妻关系,因想偷窃养殖场及农地灌溉用电线,遭村民发现殴打。
里港警分局在清晨4时许接获投报,廖姓男子和潘姓妇女受伤倒卧在九如乡大坵村堤防外产业道路。警方到场时,两人已被送院,其中廖姓男子死亡,潘姓妇女头部及手部受伤,多处骨折,但没有生命危险。
在事发现场,夫妻俩当时开的黑色轿车,挡风玻璃破裂,也有掉落的棍棒等。警方调阅周边监视器,已经锁定嫌犯,厘清事发经过,并呼吁民众提供线索。
疑养殖户面临损失生气动手
《联合报》报导,高雄地检署前襄阅主任检察官、律师葛光辉表示,一般鱼塭电线、马达都不属于贵重财物,主要是养殖池内的鱼获。
他指出,池里须倚靠马达供氧,如果窃取电线造成马达停机,鱼池缺氧造成整池鱼虾死亡,对于养殖户损失才大,推测动手者应该是认为两人已经造成他们严重损失,才会这么生气,但确实下手过重。
葛光辉说,动用私刑者至少有伤害、伤害致死等罪,如果未来验尸、解剖发现伤势集中在头部等致命部位,明显是要致人于死地,恐触犯杀人罪,刑期至少10年起跳,而其他围观者如果有助势、助威,也算共犯,难逃法律责任。
他指出,电线并不是贵重财物,但如果电线遭窃,造成其他严重损失,难免愤怒,但也有可能养殖户已经遭窃多次,忍无可忍情况下动手。
葛光辉强调,现行犯依法任何人都能逮捕之,但要在合理范围下,使用合理强制力不让他离开,等候警察到来,是没有违反妨害自由等问题。他呼吁民众若碰到窃贼,应该马上报警,而非动用私刑,反让自己吃上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