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日讯)官方香港电台近日指示员工,在涉及台湾的报导等用语上,必须严格遵守“一个中国”原则,对台湾官员及部门的称谓,改用“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台湾行政机关”等。
台湾中央社周三报导,根据港台的报导,港台高层近日向员工发出内部通告,作出以上指示,且即时生效。
通告指出,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在提及台湾相关议题上,应该高度小心用字,避免使用不恰当字眼,并提供正确及全面的资讯,推广“一国两制”及国民身分认同。
通告举例指出,涉及台湾时,“中华民国”、“国立”及“行政院”等字眼一定不能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视台湾为主权国家。
报导引述港台发言人指,香港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特区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个中国”原则及北京中央处理香港涉台事务的基本原则和政策(钱七条)处理涉台事务。
此外,香港电台约章也清楚订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包括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导、资讯、观点及分析;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识;以及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
发言人表示,港台既为香港的公共广播机构,也是政府部门,港台节目及资讯对涉台的相关描述及用字规范,必须恪守上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