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28岁送货员恋上47岁已婚妇,为了资助对方的生意,竟以买车、投资和缴学费为由,联手已婚妇骗走自家人逾15万新元(约45万令吉)的血汗钱,最终因上述行为被判入狱一年3个月。
这名被爱蒙蔽双眼的28岁男子赖子寅,早前承认9项共谋欺骗和欺骗罪状,控方以4项提控,馀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是一名送货员,他在2016年7月到郭淑君(47岁)家送货后,互换联系号码,郭淑君也常雇用被告为她送货。两人日久生情,发展成恋人关系,郭淑君当时已婚,并育有两名小孩。
郭淑君经营卖包包生意,她在2017年5月22日向被告披露,需要8000新元(约2万4000令吉)的资金。两人便共谋欺骗被告父亲,称需要9000新元(约2万7000令吉)的贷款买车,父亲信以为真交出这笔钱。
调查显示,同年3月3日,两人也骗了被告母亲,称需5778新元(约1万7334令吉)支付大学学费,被告得到这笔钱后,一部分交给郭淑君。
此外,被告同年10月在郭淑君怂恿下,骗父亲有个投资机会,可获得高达21%的利息,诱导父亲前后汇入8万新元(约24万令吉),被告随之将7万7000新元(约23.9万令吉)汇入郭淑君女儿的银行户头,剩下则用来还清为郭淑君申请的贷款。
被告连妹妹也不放过,称只要存放现金,就能赚30%利息,骗取1000新元(约3000令吉),他前后共骗走家人15万454新元(约45万1362令吉)。
控方表示,被告背叛家人的信任,虽不是主谋但滥用信任,要求法官判他至少一年10个月监禁。
法官下判时表示,赞同控方说法,并认为被骗走的数额不小,对被告父母造成极大的伤害。
法官认为, 被告主要动机是为了帮郭淑君找钱解决问题,基于被告感到愧疚,也承诺会努力打工还钱给父母,最终判他入狱一年3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