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0日讯)中国一对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然而两人在法庭上竟为了3岁孩子的红包钱归谁而大吵,男方认为钱应该归大人,女方则认为钱应该归孩子。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合,或判决离婚。但是,在庭上双方却因为3岁孩子的红包发生了纠纷,男方认为孩子的红包实际上是成人之间的人情往来,日后还礼也许会用到,所以应该属于大人,过去几年的红包应该由他与前妻平分。
但女方则认为,孩子受到的红包,就应该归孩子,作为父母不应该插手,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有理,互不相让。
最终法院判决,成年人给孩子红包是一种赠与行为,孩子接受红包是赠与这个法律行为的完成,因此红包内的款项应该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红包只能由父母代为保管和使用,但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只能为维护孩子的利益进行相应的处分。在本案中,鉴于孩子只有3岁,因此将该款项交给了抚养方代为保管。
法官指出,怎么处理孩子的红包,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教育问题。一方面,红包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可以自由支配。
但另一方面,孩子的心智也许尚未成熟,可能会乱花钱。因此,父母应该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健康的消费观,让孩子在父母的建议下,能有自由探索的环境和自由分配金钱的机会,将来在人生的道路上,也能守住金钱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