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日讯)中国一名男子花了117万元人民币(约74万令吉)购买法拉利豪车,却在之后被告知该车是辆事故车,当时维修费高达超过92万元(约58万令吉),让他感到十分不满。
重庆男子阿勇(化名)2018年向上海一家车行购买了一辆法拉利612斯卡列帝,在看过实体车后,他先是付了5万元(约3万令吉)定金,事后又一次性付清剩馀的款项,共计117万元,就这样带著爱车返回重庆。
两年后,阿勇用车时总觉得车辆有一些不正常的抖动,便向专业人士谘询,在对方的建议下到专业机构进行了四轮定位等检查。检查得到的结果让阿勇吃惊,获知车辆的车架是重新焊接的,“应该出过比较严重的事故。”
最终在阿勇查到,自己购买的豪车曾在2012年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维修费用为92万8587元,维修内容包括:钣金件切割更换、更换前横梁、仪表台拆装、多处喷漆,涉及十余个项目和数十个材料,“从维修记录来看,前横梁都换了,整个车头大部分都受损。”
阿勇认为车行的行为已经涉及消费欺诈,聘请了律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要是知道这么大的事故,谁还会买这个车!感觉受到了愚弄。”
今年3月,该案在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车行方面表示,该车购入不到15天即卖出,并不知道车经历过严重事故;阿勇则表示,车行作为专业的卖场,应该具备这样的专业能力,有欺诈的嫌疑。
对于事故认识 双方看法不同
此外,车行认为,根据发生事故维修第三方的说法,这样的事故是“中等事故”,换言之,自己不需要向阿勇进行告知。阿勇则表示,自己也提供了专业人士和律师的观点,该事故不仅维修费用昂贵,而且车损也严重,应当属于重大事故。
车行方面还指出阿勇是一家二手车经营企业的法人,应当知晓二手车事故查询平台,并在购车前查询。阿勇则表示,自己是否为车企法人,并不影响自己作为消费者进行维权,自己也无法查询到车损有关信息,“查询非常复杂,我买的时候商家又没有给我说是哪家保险公司,我根本查不到以前出没出过事!”
对于买卖关系上,车行方面否认了与阿勇存在买卖关系,表示与阿勇存在买卖关系的是上一个车主邹某。阿勇则表示,自己付款、签订合同等行为都是与车行进行的,此前从未见过邹某,而且邹某在以90余万的价格买入后很快卖出,邹某在庭审时自称爱车而买车,明显不合常理,严重怀疑其就是车行的人。
此外,对于车辆发生事故时(2012年)一辆同款车的的市场价,双方的看法也不同,车行认为值600万元,阿勇则认为值300多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车行认为,从购车算起,阿勇的诉讼已经过了为期1年的除斥期间(法律术语,意为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无权维权。阿勇的代理律师则表示,除斥期应该从阿勇知晓该车为事故车的时间算起,并未“过期”。
总之,双方争议不断,目前因一方不服从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