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30日讯)中国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第5次起诉离婚案周五在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
澎湃新闻报导,宁顺花对此次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她说:“法院称,我们二人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宣判离婚。”
宁顺花的律师指出,法院对陈定华提交的部分证据未予采信;陈定华认为二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但情绪上不太能接受。
陈定华则告诉澎湃新闻,他认为该判决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心有不甘。
陈定华在开庭前曾表示,如果法院判处双方离婚,他可以服从,但宁顺花需要签订包含未来可能与其复婚内容的“协议”。“这两年离了婚之后,我可能还活得有点希望,还可以去做一些努力。”
澎湃新闻此前报导,2016年12月起,宁顺花在5年内4次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宁顺花称,在前4次起诉离婚期间,陈定华曾多次殴打她和她的家人,并发短讯称要杀害她的家人,对她进行报复。
陈定华则称,他没有家暴宁顺花,不想与宁顺花离婚。他还说:“给我1000万我也不要离婚。除了宁顺花,我没想过要跟任何人结婚生子,我把这个看得很重。”
今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4月26日,宁顺花收到衡阳县人民法院传票,宁顺花起诉离婚案于4月30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