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16日讯)台湾花莲地方检察署(简称花莲地检署)侦办台铁太鲁阁号事故案,周五下午针对犯罪事实侦查终结,依过失致死等罪,起诉肇事主嫌李义祥、越南籍移工“阿好”等7人。
台湾中央社报导,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周芳怡指出,太鲁阁事故案为社会注目案件,共10名被告包含2名羁押,第一波侦查终结针对政府采购法、伪造文书、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共7人及涉事单位“东新营造”建筑公司。
其中,李义祥操作怪手致吊卡车坠落轨道,涉犯过失致死、肇事逃逸、过失毁损轨道等罪嫌;“阿好”涉犯过失致死等罪。
周芳怡指出,检方分别求处李义祥过失致死法定最高刑度5年、肇事逃逸最高刑度7年;“阿好”3年以上有期徒刑。
图拉回吊卡车酿祸
花莲地检署也公布未裁切列车行车纪录器。周芳怡指出,根据行车纪录器时间,4月2日当天早上8时许,李义祥驾驶吊卡车载“阿好”,在连假停工期间到案发地点旁、西正线上方放置废轮胎。
上午9时12分42秒到9时14分9秒许,李义祥驾驶吊卡大货车载“阿好”行经施工便道下坡处,因右前车轮超出施工便道,卡在临铁道边坡旁植物,而无法顺利过弯,导致车辆熄火。
上午9时23分,李义祥指挥“阿好”将怪手驶近,欲以挖土机捆绑布带,将吊卡大货车车身拉正;上午9时24分许,李义祥以环状布带在吊卡大货车左侧撑座打结,另一端以怪手挖斗钩环勾住后拖拉,“阿好”放置石块在吊卡车后轮,2人一起进行危险的拉车行为。
上午9时26分许,李义祥驾驶怪手开始往后拉扯布带,过程中因没有妥善操控车辆方向盘及煞车,加上捆绑方式、位置不正确,最后因布带强度明显不足裂开,怪手端钩环松脱,吊卡车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公尺后,直接翻落边坡,坠落于清水隧道北口的东正线轨道上。
检方指出,李义祥在太鲁阁号撞上吊卡车后,明知已造成重大事故伤亡,竟基于肇事逃逸犯意,未通报警察、救护或救灾单位,仅拨打电话联络工作厂商等人,过程中停留在现场观看,没有任何救护或协助救护作为。
至于台铁局发包工程及设计监造、专案管理公司间有无不法,李义祥经营的义祥公司及东新公司承揽多项工程有无不法,周芳怡表示,已调阅工程发包、施工、监造及专案管理等相关卷宗数十宗,由专案小组持续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