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尔13日讯)福岛第一核电厂发生事故,核反应堆停止运转距今已有10年时间,中国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首席专家刘新华表示,日本政府应考虑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包括增加废水贮罐,避免仓促排放,为处理后废水排放准备工作预留充足时间。
刘新华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说:“福岛事故后,东京电力公司设置事故放射性废水净化处理装置,其中包括锶铯吸附装置、反渗透膜除盐装置以及多核素去除装置(ALPS)等,用来去除事故放射性废水中的大部分放射性核素。并设置大量贮罐,用来贮存经处理净化后的废水。”刘新华表示,这些经处理后的废水,依然含有氚、锶、铯、碘等放射性核素。
刘新华指出,历史上发生的核事故,如切尔诺贝利和三哩岛核事故,都是大气释放,没有发生过类似福岛核事故产生大量废水的核事故。因此,也没有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先例。
他说:“目前,不存在由国际第三方机构对处理后核废水进行检验再排海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检验程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