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男子对女友动手动脚,之后更强行脱衣,还用衣物堵嘴,不理女友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致使女友下体受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报导,事发于去年7月3日凌晨,在北京市昌平区某住所,孙姓男子与李姓女友发生争执,孙男离开时不大开心,李女将孙男留了下来,说好可以一块儿睡,但各睡各的,不能有什么行为。
当时,孙男同意了,但之后却开始动手动脚,摸胸、亲嘴,按住李女的手脱其衣服,并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
孙男把李女按在床上,还拿衣服捂住嘴,不让她呼救。事后,李女因为不想怀孕,于是决定先看医生,没有立即报警。
直到去年7月5日22时许,李女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强奸。7月8日,李女自行到警局反映情况,警方同日将孙男逮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就案件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人孙男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