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39岁已婚女讲师与有妇之夫搞外遇,丈夫发现奸情后决定离婚。女讲师以为自此可以与情夫双宿双飞,无奈情夫不愿离开正宫,落得“两头空”的女讲师后悔莫及,向法庭申请取消离婚裁决但被驳回。
根据新加坡高庭判词,闹离婚的男女是一名45岁的无业汉与一名39岁的女讲师。两人在2011年10月结婚,育有一对分别是8岁和6岁的儿女。
男女双方在2019年9月以分居超过3年为理由,向法院申请离婚,同年10月取得临时离婚裁决,并且在去年7月取得最终的离婚裁决。岂料,去年9月,即两人的婚姻关系正式结束的两个月后,女讲师向法庭申请取消离婚裁决。
女讲师声称,自己当初是在受到压力的情况下同意申请离婚,她与男方并没有分居生活长达3年;她也以为丈夫会向法院申请取消临时离婚裁决,但原来丈夫没有这么做。新国家事法院驳回女讲师的申请,女讲师于是向高庭提出上诉,但同样被驳回。
高庭法官朱汉德认为,所有事实指向女讲师与丈夫已经长时间没有一起生活,女讲师也确实与一名已婚男子搞婚外情。夫妻俩的手机短信通话揭露,女讲师曾在2018年飞去巴黎与情夫偷情,她在取得临时离婚裁决后,仍与情夫在一起。
法官指出,根据一段呈堂录音,在两人申请离婚的当天,女讲师表现得冷静,甚至是冷漠;她一度告诉丈夫:“无论有没有他(情夫),我都不会和你在一起。”
不过,两人申请离婚后,女讲师曾发一封电邮给情夫。法官认为,可从这封电邮了解女讲师之后为何后悔离婚。根据电邮内容,女讲师在申请离婚后,也要求情夫离婚,然后两人正式在一起,但情夫不肯,这让女讲师感到非常伤心。
法官指出,接下来的几个月,情夫始终没有离婚,女讲师意识到原来自己离婚后,反而成为别人婚姻的第三者,为此感到后悔,所以才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裁决。不过,法官不认为这能成为撤销裁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