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患有恋童癖的男子在14年内多次强奸和性侵3名女儿,今日被判坐牢33年。
这名55岁男子承认4项强奸、严重强奸和企图与小女儿发生猥亵行为的控状,另外8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开被告的身份。
新传媒CNA网站报道,被告是一名清洁工,1993年和妻子结婚,育有3名现年13岁、22岁和26岁的女儿,以及一名17岁的儿子。
做著功课也不放过
被告在2005年,也就是大女儿11岁时,因为看了色情片而起了色心,进而开始性侵她。他在女儿做功课时强迫她做出性行为,即便女儿哭泣他也没有停止。
被告过后继续多次强奸大女儿,直到大概2010年,她16、17岁时才停止。
被告之后把目标转向当时12岁的二女儿,强奸和性侵她长达9年,有时甚至一周几次,直到2019年。
妻在客厅睡觉 他在厨房作恶
报道指出,被告有一次甚至在妻子在客厅睡觉时,在厨房侵犯二女儿。
2019年10月,被告再次转移目标,向当时12岁的小女儿下手。小女儿曾两度目睹被告性侵姐姐,被告在一年前强迫她摸自己,因此知道被告意图不轨,所以开始摇头拒绝和哭泣,这令被告动怒,但他没有继续下去。
小女儿隔天告诉朋友们事发经过,并在朋友的建议下向老师告发父亲的恶行。这名老师随后带著被告的小女儿到警局报案,揭露他的行为。
女儿蒙受永久性心理创伤
经心理卫生学院诊断,被告患有恋童癖,也很有可能再犯,但神智正常。
至于受害者,心理卫生学院报告显示,因为害怕而没有揭发父亲行为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事发后分别患上创伤后压力综合症和出现抑郁症状,二女儿今后或需接受心理治疗。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监禁至少35年4个月,指被告身为父亲,却严重违背了女儿对他的信任,令她们面对受孕和感染性病的风险,行为只能用“恐怖”来形容,而且其中两名女儿还因此蒙受永久性心理创伤。这起案件可说是历来最严重的性罪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