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2个月内对女佣6次施暴,还规定女佣挨打不准动,涉嫌虐佣的华裔女雇主今日上庭聆判,找来女同伴乔装打扮,头戴同色头巾、脚穿黑色鞋子,从头到脚犹如双胞胎,试图混淆身份。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王思敏(39岁,译音)共面对7项蓄意伤害女佣的控状,其中一项指她持热水烫伤女佣的控状于日前被判无罪。她日前承认剩下的其中3项控状,另3项法官在下判时将一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来自印尼的受害女佣尤梨亚(33岁)于2016年7月16日来新工作,被告是她的第一个雇主。
律师指被告因焦虑而抑郁
在受害者开始工作大约两周后的一个上午,被告责骂女佣把所有的金属碗放在橱柜里,随后用碗砸对方头部,把铁碗打到凹陷。同年8月,女佣听从被告家婆指示煮草药而晚些才能洗澡,结果遭到被告责骂,还被对方用电话打头。
2016年9月24日上午,被告不满女佣帮四岁儿子穿错裤子,用力扇了对方一记耳光,导致她的鼻子流血。
女佣于2016年9月24日上午趁女雇主离开家时,决定收拾包袱趁机逃走,她在惹兰加由巴士站向一名女路人求助,女路人报警,随后到场的警察将女佣送往医院,进而揭发此案。
案件今早下判,被告和一名女同伴现身国家法院外时,两人都戴著黑色头巾、黑长裤和黑鞋,只有上衣的花色不同。
不过,被告庭上等待判决时,已再次变装,把头巾取下,花色上衣换成纯黑色上衣。
被告代表律师早前求情时,指被告因焦虑而抑郁,生了第二个儿子病情加重,律师今早指被告写了封亲笔求情书,表示精神科医生也指被告虽积极进行治疗,不过情况持续恶化,还有自杀倾向,希望判她接受强制性治疗,
不过,控方直言被告在监狱内也能接受治疗,法官下判时也同意控方说法,并表示能理解被告的精神状况是导致她犯罪的部分因素,但并不代表能为她开脱罪名。
法官说,被告若在第一次施虐后就能采取补求行动,他还能给点“同情分”,可是对方却继续施虐,因此不能仅仅施与罚款或强制性治疗的刑罚,于是判被告坐牢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