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21日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国际旅游业长期不振,不少国家积极考虑推出“疫苗护照”。英国皇家学会科学家发表报告,认为签发“疫苗护照”可行,但须符合12项准则,包括不会造成广泛歧视。
皇家学会报告列明12项需要考虑的准则,从证明免疫力,符合法律及道德标准,以至个人资料保护等多项因素。
报告主要撰写人、牛津大学勒沃胡姆人口科学中心主任米尔斯教授说:“我们不主张或反对(疫苗护照),但我们不得不说这即将来临。有国家已经引入这种护照,有公司已经表示将把其纳入合约中。我们必须开诚布公,进行讨论。”
米尔斯教授并提到,须慎防有雇主实行“不打疫苗、不准上班”的政策,确保一些人即使因为健康理由或宗教信仰而不接受施打疫苗,也不会因此被解雇。
报告所载的12项准则为:(一)符合新冠肺炎免疫的各项基准;(二)容纳不同疫苗的功效差异,及接纳疫苗对新生变种病毒功效会有变化;(三)国际标准化;(四)有可验证的凭据(可证明某人已接种疫苗);(五)具有已定义的用途;(六)基于可互动的平台(即基于不同的操作系统,例如安卓或苹果公司的系统,及基于不同的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七)保护个人资料;(八)便携;(九)个人和政府负担得起;(十)符合法律标准;(十一)符合道德标准(包括不会造成广泛歧视和不平等);(十二)具有由护照持有人理解和接受的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