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一名男子在电梯内搭讪邻居女佣,还趁她遛狗时在组屋楼下向她“露宝”,被判坐牢16天。
被告是一名29岁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对一项在公众场所作出猥亵行为的控状,指他在去年2月22日下午5时10分,在组屋楼下对一名女子裸露下体。
受害人是一名27岁女佣,为保护受害人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身份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在案发时与受害人住同一座组屋,被告住在2楼的单位,受害人则住在7楼。
案情显示,案发一周前,被告曾在电梯内碰到女佣,被告与女佣分别按了9楼及7楼的电梯按钮。被告与女佣搭讪,问她是否要做朋友。
案发当天下午4时55分,女佣带雇主的宠物狗到附近公园散步时,经过坐在组屋底层抽烟,及用手机的被告。
15分钟后,女佣返回途中再次路过被告,被告拉下裤子的拉链,将生殖器官暴露在外,并站起来走向女佣。
女佣见状连忙逃到电梯大厅,想赶紧上楼回家,被告却走进电梯,按了7楼和9楼的按钮,还问女佣是否要一起上楼,被对方拒绝。
随后,女佣搭电梯上楼时,看到被告在7楼楼梯处等待,她因此害怕跑回家告诉雇主,雇主前去质问被告后报警。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目前单身,需照顾年迈父母,很早就退学并开始工作。被告因经济困难而面对一定的压力,也患有适应障碍症,还有自杀倾向。被告也尽早认罪,恳请法官轻判。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