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为让妻子内疚,新加坡一名男子三小时内两度逼11岁女儿吃下安眠药,导致女儿入院昏睡五个半小时才清醒。法官指他身为父亲却让女儿受罪,所幸女儿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受到任何永久性伤害,周三判他坐牢六个月又两周。
现年40岁的被告被指在2018年4月7日和妻子通过电话大吵后,为了让妻子内疚,三小时内两度逼女儿吃下安眠药,深夜带著已昏睡的女儿到妻子住处闹,把瘫软的女儿放在在门口,对妻子怒吼:“如果女儿有什么三长两短,你要负责!”
为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共面对六项控状,包括三项防止骚扰法令、一项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一项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以及触犯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主控官以三项提控,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被告女儿的医药报告,她在入院五个半小时后清醒,所幸住院期间没有因为安眠药产生任何副作用,也没有留下永久性的伤害。
但被告在女儿住院期间,指使她给假口供,说若任何人问起案发当天情况,就称是企图自杀才会服用安眠药。女儿按照被告的指示告诉警方,直到事发四个月后才向社工透露真相。
主控官指被告是受害人的父亲,鲁莽的行为险些危害女儿的健康,此举背叛父女之间的信任。不仅如此,被告还指示女儿提供假口供,隐瞒自己的罪行长达四个月,因此必须严惩,建议法官判他坐牢六个月又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