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周三下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金港币1000万元(约523万令吉),另还加人事担保。
黎智英被控欺诈后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在两案中均被拒保释,之前还押惩教署看管。黎今早被押解到高等法院,一并就两案申请保释。案件由《港区国安法》指定的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处理,法官今午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其保释条件包括:须交出1000万港元保释金、3名人事担保各10万港元、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应讯外,不得离开住所,并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另外,被告还需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网上社交媒体;以及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
黎智英身穿恤衫西装褛应讯,开庭前不时隔着犯人栏与公众席人士作眼神交流,又曾举起手指公及做出心形手势。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代表,控方则由律政司高级助理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在庭上提出多项论点,以证黎智英若获保释外出亦不会潜逃。
73岁的黎智英先于本月3日,因涉嫌串谋壹传媒集团高层欺诈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位于将军澳工业邨厂房的用途而被落案起诉。当日他申请保释,但遭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须还押监房看管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惟在还押期间,他再遭落案控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于本月12日再被押到西九龙法院提堂,当日他亦有申请保释,但再遭苏官以他有机会在保释期间再犯案为理由拒绝让他担保外出。该案同样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之前多次持英国国旗出现反修例示威现场、人称“王婆婆”的王凤瑶,早上9时许到高院外的囚车出入位置,称要声援黎智英,警方劝喻她离开不果后,最终由数名女警将她抬离。黎智英长子黎见恩、次子黎耀恩、退休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工党副主席李卓人等人均到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