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缠身的壹传媒黎智英,与其2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欺诈或煽动意图罪,今年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昨日(2日)终被落案控告欺诈罪,其中黎智英在旺角警署被通宵扣查,今早(3日)由警车押送往西九龙法院提堂,随后裁判官决定将案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审讯。
据港媒东网报道指出,3名被告为黎智英、周达权和5黄伟强,黎和周报称公司董事,黄则报称行政总监,3人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押后以便进一步调查,包括调查相关公司的财务纪录及被告的银行帐户。裁判官决定将案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黎智英申请保释被拒,而周达权及黄伟强则可保释。
控方庭上反对3名被告保释,指控罪严重及有潜逃风险,指根据纪录3人过去经常在同一日离港,又在同一日返港,反映3人的联系紧密性。
此外,控方又读出相关记绿,指黎智英在2017年7月起约2年半间,曾外游87次,只有共670日在港;周达权更曾外游127次,而黄伟强则曾外游51次,反映3人经常离港并留在其他地方。
针对黎智英方面,控方指被告现时面对着4宗区院案件,又质疑被告缺乏本地联系,反而与其他国家有着紧密联系,其中在台湾有着不少生意,聘请超过1000名员工,而台湾与香港不设司法互助。
押送黎智英的警车于早上约8时25分离开旺角警署,于早上8时44分抵达西九龙法院,由于在场传媒众多,警方拉起封锁线。
据了解,3人被控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藉作欺骗,即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曾经没有在香港工业邨公司(现为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该租契”)所容许下而使用在将军澳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该租契”)或该处所的部分;及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在该租契所容许下而使用或曾经使用该处所或该处所的部分;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有不作为或一连串的不作为,即就执行科技园公司在该租契下的权利未有采取行动,导致该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