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日讯)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因为触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今天被法庭判处入狱13.5个月;同案被告的众志前主席林朗彦入狱7个月,成员周庭入狱10个月。
综合报导,去年6月初“反送中”运动爆发,黄之锋等人于同月21日呼吁运动示威者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其后被捕,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同时承认另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则承认另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黄之锋等人已于上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相关罪名,其后被扣押及等待宣判,法庭下午宣布了以上刑期。
综合电子媒体的法庭消息,周庭在法官宣判后申请交保外出,以便就刑期复核上诉,但被法庭拒绝;黄之锋和林朗彦没有提出,3人即时入狱。
据报导,周庭被告席内闻判哭泣。黄之锋进入羁押室前向公众席大叫:“知(道)好难捱,撑住呀。”林朗彦大声叫:“绝不后悔!”周庭则止不住哭泣。
此外,法庭宣判后,法院门口外的反对者拍手,甚至开酒揶揄“节哀顺变”,这些行为惹支持者不满。支持者之后走在囚车出入口等候,警方不断提示勿违反限聚令,又叫记者挂上记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