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女特许会计师起诉新加坡公用事业局一案峰回路转,起诉人决定停止诉讼,选择和解。辩方律师表示,将针对女会计师的行为提出“用字强烈”的陈词,要求对方承担辩方堂费。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5年12月1日,上午10时许,地点是靠近新加坡高文的西门路人行道。
起诉人曾慧萍(47岁)事发时是名特许会计师,她称案发时沿著人行道走向西门路,左转时并未看到公用事业局职员掀开阴沟盖进行检查工作,结果就跌入近2公尺深的阴沟。
她称右脚踝的腓骨断裂,身体多处擦伤淤青,且被诊断患上严重抑郁症、出现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及焦虑症,今年2月更被诊断患精神分裂症,因此起诉公用事业局索赔。
曾慧萍原本索赔500万新元(约1500万令吉),昨日审讯结束后,约晚上10时,她通过代表律师,告知辩方决定接受和解。
辩方是在本月10日向起诉人提出和解,和解内容不对外公布。
案件今早过堂,双方律师今早证实通知法官有关和解事宜。
辩方律师表示,将针对女会计师的种种行为,包括她如何临时更改她的诉求,临时提交长达一千多页的医药记录和报告,将提出“用字强烈”的陈词,要求对方承担辩方讼费,以传达阻吓的讯息。
案件原本要进行11天审讯,今天提早在第五天正式结束。
法官令双方律师在下个月4日之前,针对堂费提交书面陈词,7日进行口头陈词。
起诉人代表律师受访时表示,过去4天的审讯对起诉人的精神健康造成一定的负担,她认为辩方给予的和解条件合理,因此同意接受与对方和解。
换医生进行诊治
辩方律师指女会计师不满精神报告内容,找另一名医生做诊治,投诉内容比之前多,包括她打算与丈夫离婚,还在外头买房子,结果女会计师不小心自爆自己其实有在收房租,并不是零收入。
辩方律师昨午在盘问起诉人时,指她为了一份精神报告,找了多了医生做评估,并质疑起诉人为什么要那么做。
辩方律师指出,起诉人与一名精神科医生做了3次评估后,对医生的报告有意见。起诉人隔年找了另一名精神科医生做评估。
辩方律师表示,之前的报告只说她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没有严重到可以被归类为障碍,报告内容对起诉人不利,因此才会找别的医生做评估。
辩方律师指出,起诉人对新的医生说出许多之前未提过的“心事”,包括她打算跟丈夫离婚,连房子也买了,可是索赔诉讼和离婚无法同时兼顾,离婚的事只能搁著。
起诉人在律师的几次追问下,才松口承认目前利用房子赚租金。
律师质问为何不吃药
辩方律师质问起诉人,为何不肯吃药医治创伤后压力症候,是否对索赔较感兴趣,而不想接受治疗。
辩方律师表示,医生当时有建议起诉人吃药,药物能影响起诉人记忆,可忘掉事发经过,不过起诉人并没有先择吃药。
辩方律师因此质问起诉人,问她是否对索赔较感兴趣,而不想接受治疗。
起诉人提出反驳,说她其实接受“ 认知行为疗法”来对抗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