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 涉嫌杀妻女藏尸9天,法官指这是一起悲惨且家破人亡的案件,认为被告有杀人意图,没重郁症,判他死刑。
被告张锦兴(45岁)涉于2017年1月20日,在兀兰52通道第619座组屋六楼住家,谋杀怀孕6个月的妻子钟佩珊(家庭主妇,39岁)及4岁女儿张梓宁。藏尸9天后,案件在大年初一被揭发。
经9天审讯后,法官于昨午下判。
法官表示,被告承认有杀害妻女的行为和意图,接下来考虑的是被告是否患有重郁症,来决定是否可减轻罪责。
不过法官指出,被告在书房白板上写下月入2万的目标,显示工作态度积极,另外还会接女儿上下学,买晚餐给家人,显示他疼爱家人,不像得了重郁症。
另外,被告杀害妻女后,花时间上面子书和看影片,甚至还浏览色情网站,睡觉时间固定、出门买食物吃,没证据显示被告为了妻女的死而感到难过。
法官也表示,患重郁症的人会对事情失去热忱,被告透露自己没性欲,2015年后便对妻子失去“性趣”。不过法官指出,被告妻子死时怀孕,因此往后推算,被告在2016年7月与妻子还有性生活,加上被告案发前一天,上某个色情网上132次,认为没有性欲的说辞是被告事后想出来的。
被告多次自杀不遂,到紧要关头都会临阵退缩,不像因忧郁想寻死。他事后更换妻子面子书照片,让人以为妻子还活著,故意将房里冷气温度调低,减缓尸体腐烂速度,显示被告思路清晰。
法官不相信被告患有重郁症,最后判被告死刑。
被告昨午闻判时显得镇定,他的父母,兄弟和朋友都有出庭,被告在休庭后与家人说话,被告父母不愿接受媒体访问。
控方在被告判死刑后,要求法官撤销被告害死未出世孩子的控状。
被告将针对死刑裁决提出上诉。
非因被激怒而杀人
被告称妻子在女儿面前说他没用,导致他被激怒杀人。但法官认为,即使被告被激怒,5分钟后便恢复自制能力,杀妻是被告的决定。
法官也说,被告女儿没有激怒被告,被告叫女儿坐在他大腿上,然后杀害女儿,显示他头脑清晰,不认为被告因被激怒而杀人。
另外,法官指出,被告曾对警员谎称妻子写遗书,还与妻子约好一同寻死,表示被告有不诚实记录,因此判断被告的说辞真伪时,必须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