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6日讯)中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简称《应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该法公布实施后,被中国网民称为“李文亮条款”。
中国武汉中心医院医师李文亮,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曾透过网络示警,却被控“散布谣言”遭警方训诫。他染疫过世后,引发海内外强烈回响,被视为中国政府打压言论自由、隐匿疫情的牺牲者。其后,中国当局追奉他为烈士。
中国《新京报》报导,《应急条例》规定,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经核实的,相关部门将对报告人予以奖励,“对非恶意的不实报告不予追究责任”。
举报谎报瞒报漏报
条例指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
若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局将成立由市委领导的应对机构,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专项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一般、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实施市、区分级指挥处置。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察机关举报,有关公职人员应急工作中的违法线索,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应急工作中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行政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个资保密。
深圳10月实施
根据《深圳特区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也在上月26日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中国首部地方应急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借此条例,深圳当局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透过公共卫生热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讯,举报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
条例明定,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个资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护;“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