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4日讯)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嫌去年10月5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和违反《禁蒙面法》,遭警方拘捕和起诉,案件排期在本月30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于傍晚获得保释。
香港电台报导,黄之锋在中区警署会见媒体时表示,中午就“包围警总案”到警署报到时,遭警方就去年10月5日“反蒙面法游行”即场拘捕和起诉。
他又表示,已经完成录口供和录影盘问,期间警方展示包括香港电台等4家媒体机构的新闻片段。
黄之锋表示,这次是自去年6月离开监狱至今,第3次面对起诉,但相比羁押在深圳的12名港人是微不足道,即使《港区国安法》已经实施,自己会继续抗争,形容当局多此一举。
他又估计,选择当天起诉,是希望限制所有抗争者留在香港,亦不排除制造寒蝉效应,令10月1日游行规模缩小,但他对香港人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