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42岁单亲爸爸成“内衣贼”,治疗完后又犯“偷瘾”,住所被搜出超过2600件内衣裤,患有重度抑郁症及精神障碍的被告,最终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2年。
被告是42岁的郑贤云,共面对3项控状包括偷窃、抵触影片法令(Films Act)以及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
案情显示,今年3月15日,凌晨4时,被告下班回家时,产生偷内衣的欲望,一个多小时后,他在淡滨尼9道第491B座组屋的单位发现有多件衣物晒在走廊,偷走3件总值210新元(约630令吉)的内衣。
东窗事发后,警方在4月1日搜查被告以及其父母的家时,发现1395条女性内裤、1276件内衣和一套女性泳衣。
一名受害者曾向媒体透露,她平常都将内衣挂在厨房,但案发当天看到天气不错,所以第一次将内衣晒在屋外。
案发时,她的手机收到来自电眼软件的通知指屋外有人,但她以为只是邻居路过,岂料隔日发现自己的内衣不翼而飞。
她之后调阅电眼画面,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在清晨5时25分出现,对方像是在购物般“挑选”内衣,看到拍摄中的电眼后才匆匆离开。
她事后报警,并公开了偷窃过程的电眼画面。
调查显示,被告拥有各种各样的女性内衣,他承认多次从不同的地方偷走内衣。被告有重度抑郁症及精神障碍。
庭上揭露,被告有重度抑郁症及精神障碍,被告曾于2016年5月16日因相关罪行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12个月。他声称,在强制性治疗结束后,自己仍然继续接受治疗,直到2017年年尾。
被告日前求情时表示,当时也不知道为何那样做,一切都不受控制,事后有继续去寻求帮助接受治疗。
被告透露,自己是单亲爸爸,育有一名14岁女儿,父母年纪大,父亲有病在身,需要他支撑整个家,希望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
被告希望,法官允许他拿回手机,因为手机内有许多女儿从小到大的照片,十分珍贵。
法官表示,如果被告继续接受治疗相信不会再犯,但如果再犯将会面对更严厉的刑罚。
法官最后判处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2年。(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