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 新加坡人民协会前女经理与两名“外籍男”发生“网恋”,不仅卖屋、遭骗逾16万元(48万令吉),还成为他们的钱骡,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直到被新国商业事务局调查才如梦初醒。
被告是64岁的黄昆丽(译音),她一共面对20项触犯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2015年3月,被告通过面子书认识一名叫“格雷格”的男子。
被告从来没和格雷格见面,但她一直以为对方是来自美国费城的58岁男子。格雷格声称是名水手,他向被告展开猛烈追求后,答应和被告结婚。不过,基于隐私的问题,他需要寄送一个装有文件和100万美金(450万令吉)的行李箱给被告,交由被告保管。
然而,格雷格随后称行李箱在马来西亚的关卡被扣留,需支付费用赎出。为了让骗局更逼真,格雷格还与一名自称是大马关卡局人员的女郎串通,结果被告信以为真,不但向亲戚朋友借钱,还卖掉三房式组屋,一共把至少16万元(48万令吉)转给对方。
被告转账后,“大马关卡局人员”称费用不够,由于当时被告非常缺钱,再加上还有一堆卡债未缴付,情急之下开口向格雷格借钱。
眼看被告一步步掉进圈套,格雷格称能向友人借9000元(2万7000令吉),但被告必须先提供银行户口号码,然后在接收钱后,把这笔钱转入另一个户头。被告根据对方的指示,接收7万1000元(21万3000令吉),再把当中的6万2000元(18万6000令吉)转到另一个户头。
被告在2016年9月接到商业事务局的警告,要她不要再和格雷格联络,并告知她上述汇款是一起电邮诈骗案中的赃款。
然而,被告隔天设立另一个面子书户头和格雷格联络,继续向他借钱。被告重施故技,这次接收11万8360元(35万5080令吉),并分别转8万9860元(26万9580令吉)和2万2000元(6万6000令吉)到另外两个户头,自己获得当中的6500元(1万9500令吉)。
调查发现,原来这笔11万8360元也是另一起诈骗案的赃款。当局接获报案后展开调查,揭露这起事件。
多次接警告仍执迷不悟
除了“格雷格”外,被告黄昆丽在2015年于网上认识一名来自瑞士的男子大卫(54岁),再次堕入网恋骗局。
根据法庭文件,对方称自己从事石油贸易,向被告告白后还称打算在新加坡买房居住,要与被告结婚,但实际上是把被告当钱骡。
庭上揭露,在2017年9月4日至18日,一共有4名网络爱情骗局的受害人把4万7050元(14万1150令吉)转到被告的户头。在2017年8月18日至27日,一名受害人把17万4750元(52万4250令吉)转到被告户头。
案发时,被告已多次接到商业事务局警告,但仍坚持帮助大卫。
资深律师陈其玉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名寂寞单身的女郎,40年来一直照顾她的71岁姐姐。被告的姐姐是名残障人士,患有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疾病。
被告从1982年在人民协会工作,从文员慢慢爬到经理的职位,但因为这起案件,她早在2018年1月被解雇。
律师表示,被告其实也是名受害人,自己也因为这起案件,失去了工作、房子和储蓄。
被告目前已64岁,患有很多疾病,她事后非常后悔,也担心坐牢后没人照顾姐姐,求法官轻判。最终,被告遭法庭宣坐牢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