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30日讯)中国山东省近来曝光多年前“冒名顶替上学”事件,揭发教育公平假象,引发舆论哗然。山东省纪委监委周一深夜发布消息,针对其中2宗冒名顶替事件共查处46人。
中国媒体先前分析,高考分发结果如果要动手脚,涉及当事人原就读的高中、当地的招生办公室、考上的大学等,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究责处置,证实是相关环节出问题。
山东农村女孩陈春秀,2004年考大学时被顶替,因此落榜。通报指出,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就读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陈艳萍的父亲、舅舅是透过请托冠县招生办、武训高级中学、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等多部门关系,伪造学籍、户籍等资料,使她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就读,并取得学位。
目前,陈艳萍取得的学历已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她的工作被解聘,她的父亲和舅舅也因涉嫌违法被立案侦查或调查。加上时任聊城市冠县招生办主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等,本案共计29人受到降级、党内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另一宗遭惩处的事件,则是王丽丽1996年被冒名顶替上中等专业学校。顶替者陈伟的父亲,请托聊城农业学校、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违规办理入学手续和伪造户籍。
陈伟已在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她及她的父亲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馀涉及人员共计15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
被冒名者上不了大学
另外,在1999年至2006年之间,山东省有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通报指,有些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有些则是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将会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绝不姑息。
日前,山东女子苟晶自曝在1997年和1998年连续2年被冒名顶替,其中一名顶替者是班导师的女儿。通报指,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被冒名顶替者,由于上不了大学,或上了原本不该就读的学校,影响此后的就业及人生轨迹,但如何赔偿他们“被偷走的人生”,中国法规还没有具体规定。
中新网报导,中国的刑法修正案正在审议,多名全国人大常委认为,对于冒名顶替上学,应该写入相应的罪名,并加大量刑的标准,以保障民众“前途的安全”、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