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30日讯)新冠肺炎全球蔓延之际,柬埔寨国家代元首赛冲周三签署生效《国家紧急状态法》。首相洪森此前表示,他可能必须援引这法令来采取抗疫措施。
中新社报导,该法共有5章11条文,包括在国家面临战争、国家安全遭到威胁,或遭遇严重疫情时,在政府首相、国会主席和参议院主席同意后,由国王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授权予政府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权力。
该法称,当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政府有权禁止或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聚会、工作和从事营业活动,禁止民众外出和疏散,并有权征用和管控必要的相关财产和服务,可限定商品和服务价格,关闭公共或私人场所。违反者将面临5至10年有期徒刑。国家也有权禁止可能引起公众恐惧、动荡或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传播。
路透社本月初报导,人权组织说,《国家紧急状态法》将使洪森拥有更大的权力。西方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谴责洪森对反对派、民权组织和媒体施压。这些组织说,这个法令广泛而含糊的条款违反了基本人权,可能被滥用。
据越通社报导,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延烧,是柬埔寨草拟并通过《国家紧急状态法》的主要原因,目的是使国家在面临危机以及紧急状态下时为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民众生命健康、财产等采取紧急管理措施合法化。
柬埔寨司法部发言人马林本月初说:“柬埔寨不是制定这项法案的唯一国家,许多其他民主国家都有这项法案……该法案旨在保护公共秩序、安全、人民利益、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