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讯)台湾高雄市长韩国瑜认为罢韩案偷跑,近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简称北高行)声请停止执行。但北高行周五认为,本案没有急迫到非得跳过诉愿先行程序,而立即为暂时性保护措施必要性,裁定声请驳回。本案可抗告。
台湾中央社报导,韩国瑜认为罢免活动及连署书签署,在他就职未满一年开始进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简称《选罢法》)。 8日委托前新闻局长王浅秋、律师叶庆元到北高行对罢免案声请停止执行。
韩国瑜将上诉
韩国瑜下午透过叶庆元表示,虽然还没有收到驳回裁定,但是会开始撰拟抗告状,希望最高行政法院能拨乱反正,纠正北高行的错误见解。
叶庆元指出,北高行在新闻稿中说明:“声请人向诉愿机关提起诉愿,并声请停止执行至今仅一周,至今并未遭到诉愿机关为拒绝的决定,且亦难认诉愿机关有无故延迟作出决定的情形。……‘没有紧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跳过)诉愿机关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为暂时性保获措施’的必要性。”
叶庆元表示,对于法院驳回的理由感到困惑,依照行政法院的惯例,针对停止执行案件,向诉愿会提出后,并不需要等到诉愿机关拒绝,也不需要等待一定时间之后,才可以向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也与北高行的惯例不符。
他说,韩国瑜是4月6日透过中央选举委员会(简称中选会)向诉愿机关声请停止执行,至16日已经10天,并非仅有一周,诉愿机关至今都无任何回应,北高行此一驳回声请的理由,显然与惯例不符。
叶庆元进一步说明,中选会周五下午就即将做成罢免活动将于20天至60天内举行的决议,最快在5月即有可能举行罢免投票,本案显然客观上有急迫情事,北高行所谓本案客亲上没有急迫性的说法,令人费解。
罢免案成案6/6投票
公民团体发起罢免韩国瑜案已经高雄市选委会二阶审查通过,中选会周五下午召开委员会议,确定韩国瑜罢免案成案,罢免投票将在6月6日举行。
有关罢韩案,中选会时程如下:4月30日前被罢免人提出答辩书、5月5日前发布罢免公告、5月22日至6月5日办理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6月6日投开票、6月12日公告罢免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