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内衣贼连环偷走2500件内衣,直至一名受害人调阅闭路电视查看,始发现内衣贼干案过程像是在购物般“挑选”内衣,随后向警方投报。
涉案男子郑贤云(41岁)今日被控上庭,一旦偷窃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上月15日,凌晨5时25分,在新加坡淡滨尼9道第491B座组屋的9楼单位,偷走一件价值约70新元(约210令吉)的粉红色内衣,以及两件黑色内衣,各约70新元,共210新元(约63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根据新加坡警方昨晚发出文告表示,上月15日,下午3时30分许接获一名住在淡滨尼9道组屋的女受害者投报,指放在家外的内衣裤被偷。
勿洛警署进行调查,并调阅电眼画面后,成功确认涉案的41岁男子,并在前日将他逮捕归案。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相信同时涉及淡滨尼一带的多起内衣偷窃事件,警方也起获超过2500件内衣裤。
调查显示,女受害者首次将内衣裤晒在屋外,内衣贼如购物般偷走。
女受害者日前告诉Stomp网站,她在3月14日晒出内衣,当晚出门,隔天凌晨4时30分回家,早上发现内衣不见。
“我平常将内衣挂在厨房,但当天看到凉风习习,所以第一次将内衣晒在屋外。”
她之后调阅电眼画面,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在凌晨5时25分出现,对方像是在购物般“挑选”内衣,看到拍摄中的闭路电视才匆匆离开。
她事后报警,也公开了偷窃过程的闭路电视画面。
受访邻居透露,曾听说对方内衣被偷的事,事发后,单位的住户就不敢再在走廊晒内衣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