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日讯)中国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明订,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意味广受瞩目的甲鱼能否食用的问题,官方给出了明确答案:可以吃。
第一财经报导,农业农村部主管的中国水产杂志社官方微信号“中国水产”,周三晚披露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通知明订,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对于标识管理范围内的,必须严格执行标识管理有关规定,未取得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甲鱼学名叫作鳖,是常见养殖龟种。甲鱼还有一些地方种,其中以原产于长江水系洞庭湖、鄱阳湖流域的最为出名,即为中华鳖。
近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解释称,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将前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多地龟鳖产业协会、养殖业者向中国全国人大、地方政府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递交意见书,也有水产专家呼吁,慎重对待上千亿产值、数百万从业人员的龟鳖产业。
据初步统计,全中国每年商品甲鱼产量约35万吨,年产值达500至6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至360亿令吉),再加上苗种、销售流通、加工、饲料等上下游产业链,年产值逾千亿元,产业从业人员数百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