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6日讯)中国24日决定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周二率先推出相关立法草案,进一步规定禁食用于“宠物饲养”、科研实验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台湾中央社报导,深圳人大常委会官网周二公告“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至3月5日。草案规定,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食用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草案也列出可以食用动物的“白名单”,包括: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还有依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深圳人大常委会在草案说明表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违背了野生动物自然生长规律,且目前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和手段无法满足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作为食品的防疫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也难以分辨野生动物是野外捕获的还是人工繁育的。
草案说明并表示,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征求意见稿”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