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风波新进展,李光耀二媳妇林学芬身为草拟遗嘱的律师,被新加坡纪律审裁庭裁定“行为严重不当”,不仅与丈夫李显扬合谋在16小时内误导李光耀签署遗嘱,还公开撒谎和隐瞒证据。
新国总检察署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投诉林学芬专业行为失当一案,审裁庭去年7月举行了五天聆讯,最终裁定林学芬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两项指控成立,足以交由三司特别庭处置,并要求将她除名。
根据审裁庭日前发表的裁决报告,案件围绕3个要点,即林学芬是否是李光耀最后遗嘱的律师、其行为有没有违反专业操守,以及失责程度是否应受到惩处。林学芬称她只是以儿媳身份协助处理遗嘱的行政工作,因此不构成利益冲突。
然而,两名关键证人的证词与她的说法抵触。他们是见证遗嘱签署的雷安智和江秀慧,两人当时与林学芬同属一个律师事务所。雷安智的电邮记录显示,李显扬夫妻事前数次提醒他,要尽快去见李光耀和办理好遗嘱。
江秀慧事后写的一份会面记录也成为关键证据。她在记录中提及李光耀虽身体虚弱但意识清楚,两次询问是谁草拟了遗嘱。雷安智告知是林学芬后,李光耀便签署了遗嘱。
审裁庭认为,这显示李光耀将林学芬视为律师,遗嘱的两份原件也分别由李光耀和林学芬保管。
李光耀最后遗嘱的可靠性,关系其故居欧思礼路38号的去留问题。最后遗嘱恢复了故居拆除条款,而该条款是新国部长委员会在探讨故居处置选项时的考量之一。
李光耀在2011年8月立了第一份遗嘱后,两年多内共修改了6次,拆除条款在第五和第六份遗嘱删除了。直到2013年12月17日签的最后遗嘱,再把拆除条款加入。此外,遗嘱中3名子女的遗产分配也一直修改,最后版本中林学芬的丈夫李显扬所获较前一个版本多。
审裁庭详细梳理了李光耀订立最后遗嘱的过程,发现他从收到草稿至最终签署,只过了16小时。其间,有37年执业经验的林学芬不仅没有规避利益冲突,也未向李光耀详细解释遗嘱内容及前后差异。
审裁庭因此认为,当时年迈体弱的李光耀,是被他所信任的李显扬夫妇误导,才仓促签下遗嘱。
审裁庭措辞强烈地谴责李显扬夫妻不诚实,无论是在公开声明或宣誓下供证时都屡屡撒谎。两人不仅没有顾及李光耀的意愿,还为掩盖错误行为而捏造谎言和隐瞒证据,如谎称李及李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柯金梨,才是最后遗嘱的执行者。
李光耀故居欧思礼路38号风波背景
2017年6月14日,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女儿李玮玲和小儿子李显扬,发表公开声明,指兄长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违背父亲遗愿,意图保留故居为自己争取政治资本,还公器私用成立部长委员会,试图阻挠他们执行父亲(拆除故居)的遗愿。
李总理在提交给部长委员会的宣誓声明摘要中,则指李光耀最终版遗嘱是在“极度令人不安的情况下拟定的”,并对遗嘱提出9大疑问,包括林学芬在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李显扬之后称李光耀最终遗嘱是由柯金梨草拟,而非李显龙所指由林学芬参与拟定的,但柯金梨答复媒体询问时否认这一点。
探讨欧思礼路38号处置选项的部长委员会2018年4月公布报告,除了就故居去留提出3个处置选项,也认为故居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物价值,虽然李光耀希望在过世后拆除故居,但也准备好在他指定的前提下,接受拆房以外的其他选项。